根据《钟楼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钟委办发〔2021〕21号)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入住条件及补贴标准
(一)入住条件
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1.钟楼区范围内各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(含市级以上驻区单位)引进的人才;
2.一般为大专及以上学历;
3.全职引进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;柔性引进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协议;
4.本人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常州市区范围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。
申请入住菁英公寓的高层次人才,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;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;其他对全区有突出贡献的人才。
(二)补贴标准
经审核入住菁英公寓、白领公寓的人才,可享受人才公寓入住补贴,具体标准为:
1.入住菁英公寓的高层次人才,可享受2000元/月的入住补贴(其中“龙城英才计划”领军型创业人才已享受住所补贴的,不再重复享受),最长补助3年。
2.入住白领公寓且由区内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,享受本科生、技师200元/月,硕士研究生、高级技师300元/月,博士研究生500元/月的入住补贴,最长补助3年。
二、申请流程
(一)入住申请
菁英公寓、白领公寓入住申请常年受理,具体程序为:
1.申请入住菁英公寓的高层次人才,填写《钟楼区人才公寓(菁英公寓)入住申请表》(附件1),提供身份证(护照)、学历学位证书(2000年以后取得的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)、高层次人才佐证材料等复印件,经属地镇(街道)行政审批局初审后报区人才办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由区人才办结合人才意愿和相对就近原则,统筹安排全区范围内的菁英公寓入住,原则上租住期限不超过3年。
2.申请入住白领公寓的人才,填写《钟楼区人才公寓(白领公寓)入住申请表》(附件2),提供身份证(护照)、学历学位证书(2000年以后取得的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)或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,由属地镇(街道)行政审批局审核,原则上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才向人才公寓运营主体提出入住申请,由运营主体安排入住,租住期限由双方商量确定,原则上不超过3年。
人才公寓运营主体每月底填写《钟楼区人才公寓入住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报属地镇(街道)行政审批局备案,由属地镇(街道)行政审批局汇总后报区人社局存档。
(二)补贴申请
菁英公寓、白领公寓入住补贴每年12月份组织申报,按年度审核发放,具体程序为:
入住菁英公寓或白领公寓且经认定备案的人才,填写《钟楼区人才公寓入住补贴申请表》(附件4),提供身份证(护照)、在钟楼区缴纳社保证明(柔性引进的人才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协议)、人才公寓入住(承租)协议、租金缴纳凭证等复印件,经属地镇(街道)行政审批局、财政分局审核通过并公示后,按年度发放入住补贴。属地镇(街道)行政审批局填写《钟楼区人才公寓入住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5)报区人社局备案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区人才办牵头组织区人社局、财政局、住建局定期抽查人才公寓运营管理情况。
2.租住人才存在《钟楼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合同终止,人才公寓运营主体收回其已租住的住房;
3.租住人才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,由属地镇(街道)行政审批局责令其腾退已租住的住房、退还已领取的补贴,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。
4.本细则所涉及的经费由区和开发区、镇(街道)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。
5.本细则所指常州市区包括武进区、新北区、天宁区、钟楼区、常州经开区,不含溧阳市、金坛区。
6.本细则由区人才办、区人社局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当本细则与上级存在不一致之处时,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,适时对本细则进行修订。
7.咨询电话:
钟楼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0519-88890919
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0519-88890323
邹区镇行政审批局:0519-88100597
北港街道行政审批局:0519-83901150
新闸街道行政审批局:0519-83260346
五星街道行政审批局:0519-83975998
永红街道行政审批局:0519-86986206
西林街道行政审批局:0519-83886380
南大街街道行政审批局:0519-68201926
荷花池街道行政审批局:0519-86685510